临时救助政策
办理条件: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我县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家庭和个人,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
申报材料:①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居民身份证②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社会救助诚信承诺书③致困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①各村(居)社会大救助服务站②各乡镇(街道)社会大救助工作站③“德救助”微信小程序
办理时限:支出型临时救助15个工作日;急难型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或县民政局实行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
收费标准:无收费
服务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或主动发现帮办→乡镇(街道)受理、审核确认(3000元以下)→县民政局备案管理或审核确认(3000元以上)→发放一次性救助金(物)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