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办理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或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可按规定程序认定为特困供养对象
申报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申请人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办理地点:①各村(居)社会大救助服务站②各乡镇(街道)社会大救助工作站③“德救助”微信小程序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收费
服务流程: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帮办→平台信息比对→乡镇(街道)入户调查联合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有异议→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下达告知书并说明情况)→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县社会大救助中心归档→县民政局监管及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