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筛筛查及诊断政策
服务内容:孕妇血清学筛查、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减免补助。
办理条件:夫妇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宁津县户籍、在山东省内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筛查或诊断的孕妇。
申报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筛查报告单、筛查交费票据。
办理地点:助产机构。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流程:在宁津县内定点机构(宁津县人民医院、宁津县妇幼保健院)选择孕妇血清学筛查的,持身份证、户口本可予以直接减免;在宁津县外山东省内接受服务的,个人先交费,凭收费票据等以上相关手续到县妇幼保健院统一报销;选择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筛查或产前诊断的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免费或补助政策每人每孕次只享受一次,且只限一项。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