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01版:宁津县民生工作政策汇编-封面

02版:宁津县民生工作政策汇编-目录

03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04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

05版:孕前优生检查政策

06版:产筛筛查及诊断政策

07版: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政策

08版: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政策

09版:城乡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政策

10版:转外就医备案政策

11版: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政策 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12版: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政策

13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

14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

15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16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17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18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19版:临时救助政策

20版:临时救助政策

21版: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

22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

23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政策

24版: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政策

25版:殡葬惠民政策

26版:农商银行“慧德e贷”政策

27版:农商银行“慧德e贷”政策

28版:2022年日历

返回 2021年11月11日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办理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申报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办理地点:①各村(居)社会大救助服务站②各乡镇(街道)社会大救助工作站③“德救助”微信小程序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收费
  服务流程:个人申请或主动发现帮办→平台信息比对→乡镇(街道)入户调查联合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有异议→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下达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县社会大救助中心归档→县民政局监管及资金发放
  认定条件:持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居民证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