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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2020年12月17日

我市交警抓获三个“酒驾专业户”

记者唐公胜

  “你看看,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经被逮住三次了,光罚款就5000元了,有这钱你得找多少代驾?”  
  “找代驾?有那钱还不如留着喝一顿!” 
  12月2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就查获了这样一位“有钱喝酒无钱找代驾”的“酒驾专业户”,让执勤民警哭笑不得。
  2日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晚上21时11分许,正在永安路设卡的城区一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行驶有异样,便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将车门打开后,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名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要求该名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一直说没带驾驶证,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驾驶员也是在推三阻四,一直不配合民警的检查。民警通过警务通人脸识别系统,确认了驾驶员姓赵,山东省安丘市人,今年31岁。经查询,赵某虽然年龄不大,其酒驾次数可不少,着实是“酒驾专业户”:2016年4月14日,因酒后驾驶,被诸城交警查获,被处罚款10 0 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事隔半个月,他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驾车,被安丘交警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直接吊销、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此后赵某一直未重新考取驾驶证;2017年6月,他又因无证酒驾,被安丘交警查获,再次被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  因赵某此次涉嫌无证酒驾,他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11月28日,姜庄中队民警在北平路巡逻时,也逮住了“酒驾专业户”孟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08mg/100ml,血样经山东交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酒精含量为133.1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查,孟某今年45岁,山东平度市人,在2011年6月、2016年6月、2017年5月、2019年4月分别因酒后驾驶、无证酒驾被处理过,如今已是第五次被查获。对于孟某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做儿戏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其涉嫌无证醉驾,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11月25日14时30分,姜庄中队民警在高新一路巡查时,发现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歪歪扭扭的呈“S”状行驶,遂上前将其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员毛某,山东胶州人,今年55岁。随即执勤民警将毛某带至高密市中医院抽取血样待检。经有关部门鉴定,毛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查询,毛某也是“酒驾累累”:2015年9月15日,毛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受到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2019年2月10日,毛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驾驶证被直接吊销。2020年8月4日,毛某无证酒驾再次被查,至今仍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如今,距离上次无证酒驾刚刚三个月,竟然再次醉驾。这次,毛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必将受到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