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获批“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省级试点县市区
日期:2023-08-18 作者:郭鑫 来源:高新区报
记者 郭鑫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同意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工作的批复》,高新区获批成为试点单位之一。
在市场主体中,部分“失联主体”和“僵尸企业”长期占用社会资源,增加管理服务成本,影响信用体系建设。随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清除这类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已成为社会共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省级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风险可控、公开透明、救济畅通”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路径、机制,破解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的窘境,清除长期占用各类社会资源的低效、无效市场主体,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