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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密市委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5月12日)
(上接2版)启动实施红板岩地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红板岩地区粮食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在适宜地区适当扩大花生种植面积。推行玉米大豆轮作间作,实施耕地轮作试点。市级预算内投资、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进一步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加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调整优化地方储备粮规模总量、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探索建立饲料粮储备,提升收储调控和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2021年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抓好畜禽、蔬菜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确保肉类、蛋奶、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参与)
  9.打好种业翻身仗。重点实施好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能力提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业市场监管、种子产业园建设五大工程。加大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力度,做大做强“菲达6号”“中新白羽肉鸭”“大金沟韭菜”等优质农业品种。推动种业科研平台建设,打造以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创新、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展示与交易服务、产学研相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到2025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3个以上。加强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建设,健全新品种展示评价推广体系。强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增强供种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研所按职能分工负责)
  10.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镇街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行“田长制”,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保护监督考核,开展“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管护水平。2021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8万亩,新开工建设1.5万亩,提升建设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按程序纳入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后,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在市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11.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力度。积极与省农科院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智慧田园、智慧牧场、智慧大棚、无人农场、农村电商,创建智慧农业试验区。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好635个益农信息社。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数据资源采集、分析、管理和应用。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玉米籽粒直收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加快“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以上。加强水库灌区管理,统筹推进涉水工程设施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12.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本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年内新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培育2家全链条龙头企业、2个产业化联合体、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着力提升龙头企业连农、带农、扶农能力。培育胶河土豆、夏庄大金钩韭菜、高密葡萄、南山酥梨、前岭山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广“国有平台投资+专业公司运营+农户承包经营”模式,创建2个潍坊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产业强镇创建,鼓励发展传统手工业、食品业、小商品加工业等,创建10个乡土产业名品村。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到2025年创建5个左右潍坊市级以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大力发展功能性农业,积极培育田园综合体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点,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主体,创建、提升一批景区村庄、特色小镇,规划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打响“乐在田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积极培植发展节会农业、节会经济,不断扩大红高粱文化节、南山梨花节、高密小麦文化节等节会影响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镇街区参与)
  13.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继续开展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创建,2021年培育标准化示范基地2处,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2处。开展美丽牧场、绿色农场创建。落实《潍坊市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10个。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潍坊农产品北京推介会。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一批田头仓储保鲜、分拣包装、产后初加工等设施。深入实施兽药、饲料、农药等投入品生产企业ABC分级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双承诺”制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维码”制度,加强质量追溯体系、信用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抽检农产品1000批次以上,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14.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开展绿色技术综合试验,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1年统防统治面积达到90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达到9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水肥一体化面积新增1万亩以上。健全农药包装物“谁生产经营,谁回收处理”机制。探索农膜回收处置管理办法。推广秸秆还田、农牧循环,创新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模式,2021年培育种养循环经营主体10个,全市养殖专业户粪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推广农作物青贮、生物制浆等技术路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乡村绿化攻坚行动,完善林长制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参与)
  15.突出抓好“双招双引”和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动“双招双引”引进一批人才团队、科研创新平台、上市企业及大项目好项目,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开放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发展新龙头、新引擎。谋划一批重点项目、重要平台,充实项目储备库,加大政策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上级规划盘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参与)
  1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推动国家农综区建设,积极参加潍坊国际食品农产品博览会、2021潍坊国家农综区国际果蔬种业展交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RCEP开放战略及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青岛都市圈等发展战略,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合作促进中心参与)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7.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进一步统筹完善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布局,明确村庄分类,重点针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村庄,科学有序地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对已分类的村庄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评估、动态优化调整,严格控制村庄搬迁撤并范围。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实现“多规合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到规划应编尽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开展“乡村规划师”试点,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严格村庄规划实施,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乡村风貌,保留乡村特色,不搞大拆大建,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落实好规范村庄撤并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遵循发展客观规律,依规有序开展,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加强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农办、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各镇街区参与)
  18.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1年新改造农村公路60公里。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到2025年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全部农村区域。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电气化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推动城市燃气管网向乡村延伸,鼓励城郊村、美丽宜居乡村优先接通燃气管网。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千兆光纤网络,到2025年农村地区80%的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区负责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限额以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全产业链深度数字化变革。加强农业农村遥感应用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管理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气象局、国网高密市供电公司、各镇街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19.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新机制,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创建潍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社区,打造美丽乡村建设“高密样板”。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重点整治乡镇所在地、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等地区,2021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比上年增加28个以上,提升11 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到2025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5%以上。启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持续推进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到2025年建成4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市妇联、各镇街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20.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水平,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加强乡村周转宿舍建设,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两项国家级创建走在前列。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落实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甲等乡镇卫生院评价、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医疗服务次中心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工作措施,打造农村地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积极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升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乡。2021年7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完成省定市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21年按照省政府部署,调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保障,落实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年内各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在省定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10%左右。加强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为重点的县级敬老院建设,打造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优化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补助政策,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进一步完善全市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加快推动节地生态绿色公益性公墓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1.扩大农村消费。打造县镇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设施,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加大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对农村居民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居民在家用电器、交通工具和智慧农业等方面的升级换代。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骨干冷链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各类便民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末端建设,实现快递企业到达乡镇全覆盖,组织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开展产销对接、直播助农等活动,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2021年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电商服务覆盖75%以上的行政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高密市支行、市邮政局参与)
  22.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规范建设一批特色小镇、中心镇。推动县级垃圾处理、供气供电等网络向中心镇和城郊延伸,推动供水、污水处理管网向城市周边地区延伸,在乡镇政府驻地重点建设一批邮政快递中转、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设施,通过管网、服务圈向村庄覆盖,逐步实现县镇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邮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国网高密市供电公司参与)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2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以新一届镇村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
  任,推动村干部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深化促县抓镇带村工作机制,以基层党建融合发展提升“三个模式”,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质效。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新一轮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提升,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运转财政保障力度,打造坚强的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发挥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作用,组织开展第五批包村联户和选派第一书记总结表彰工作,选派第六批第一书记,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24.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社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成率。在乡村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巩固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选树机制,深入开展“摒弃婚丧陋习、深化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县级以上文明达标村覆盖率。在农村领域团员青年中推进“青年大学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反邪教宣传活动。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全民阅读、市民文化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一年一村一场戏”活动。扎实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办好各具地方特色的农民丰收节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25.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指导延包工作平稳推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农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按职能分工负责)
  26.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分账管理。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深化“党支部+合作社”机制,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75%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10万元以上。依托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打造集信息发布、流转交易、抵押贷款、鉴证管理于一体的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平台,推进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效益。(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高密市支行、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参与)
  27.开展农村政策集成改革。强化政策集成,推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改革统筹谋划、一体实施,2021年启动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装备,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扎实推进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参与)
  28.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申报潍坊市级以上示范社10家以上;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在每个镇街区打造3至5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社。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引导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注册家庭农场,2021年新增家庭农场50家,力争总数达850家以上;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打造潍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发展培育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内培育潍坊市级示范社会化服务组织2家。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家。深入推进供销社与农村社区、合作社、信用社“四社共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此基础上,推动省社、市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三社联动”,不断创新为农服务新机制,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年内全市服务平台达到1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联社、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参与)
  七、强化支持保障措施
  29.强化乡村人才支撑。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助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
  施。深化“互联网+人才服务”重点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招聘”,组织参加潍坊高校人才直通车项目。组建乡村振兴服务联盟。举办高密市涉农创新创业大赛。加大科技特派员扶持力度。推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制度,推进乡村人才分类评价。用好用活乡村好青年队伍。加强“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团市委参与)
  30.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对重点产业项目优先配置新增用地指标。摸清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市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至少安排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新编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逐步扩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31.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鼓励打造地方特色农业。大力运作乡村振兴PPP模式,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需要,打包运作高标准农田、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三农”建设。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1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6%,以后年度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5年达到10%。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32.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构建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农政银担合作,建立再贷款资金与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精准对接机制,为“三农”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提供金额再贷款支持。完善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机制,适当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持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做大做强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基于“农业农村数据链”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链”,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大力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高密市支行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潍坊银保监分局高密监管组参与)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33.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完善县镇村三级书记抓落实的农村工作体制,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要注重建立选树典型、宣传推广、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镇(街、区)党(工)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完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县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升完善各级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机制,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各镇街区按职能分工负责)
  34.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和“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农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意见并备案。健全完善各级推进“五个振兴”专班工作机制。开展乡村振兴全面培训,2021年对所有涉农镇街区分管负责人轮训一遍。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注重选拔使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干部,用今明两年时间,实现县镇党政领导班子配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干部。强化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各项政策,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扩大高于同职级县直干部平均收入的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农办牵头,市委农委成员单位参与)
  35.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向潍坊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改进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办法,镇街区之间、部门之间突出差异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干部,激励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对履职不力的镇街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加大全市创新提升“三个模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区参与)